2017年工业园区水环境治理研讨会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明确要求指出,“到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集中治理水污染。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环境保护部于近期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和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地方政府、地方相关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定期调度、报送、公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对工作进展滞后地区进行现场督导,夯实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
结合国家政策法规及工业园区水环境治理和提标改造的实际需求,工业水处理杂志社联合相关机构特召开本次研讨会,积极探讨工业园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提升园区企业绿色发展及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作的技术、设计、运营、管理等综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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