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全覆盖
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水务局编制的《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 2017年)》。该《方案》提出,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责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检查和考核。
自2008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来,广州市对白云、黄埔(含原萝岗)、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七区和流溪河林场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分年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截至今年7月,已完成609个村社的处理设施建设,行政村覆盖率为53 .6%,建成1473个处理设施点,铺设管网1894 .1公里,农村地区水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随着近年来治理工作的逐步推进,处理设施和施工廊道用地困难等问题日渐凸显,严重制约了后续项目的建设进度,影响了已建成设施的管理水平。
《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全覆盖,新建处理设施收集率达85%,实现污水达标排放”的工作目标,2016年底前,完成在建的273条行政村和14个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续建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剩余211条行政村和29个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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